核心提示:近日,江蘇省局印發了《江蘇省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這也是國內頭個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行為作出系統性要求的規范。
江蘇省出臺國內頭個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近日,江蘇省局印發了《江蘇省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這也是國內頭個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行為作出系統性要求的規范。
《規范》引入藥品經營管理的相關理念,要求經營者在原有進貨查驗的基礎上,及時比對、核查所購嬰幼兒配方乳粉是否在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公布的生產企業和產品名錄內,嚴格審驗供貨方的資質證明,并通過與供貨方簽訂質量管理協議,明確供銷雙方的義務和責任。《規范》明確了藥店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標準,要求藥店必須通過新修訂《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檢查或認證,配備專職食品**管理人員,專區專柜經營,并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實行專區(專庫)儲存。《規范》還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建立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嚴格落實質量**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對消費者進行賠償,*大限度維護消費者權益。
《規范》將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全省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都必須按照《規范》要求從事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活動。各級食品流通監管部門也將嚴格按照《規范》對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結果將納入經營者食品**信用等級評定內容。屆時,凡是檢查不符合《規范》要求、不能保證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質量的,將不得從事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活動。